被骗女与有妇之夫同居两年流产三次 索赔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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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4:34 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 一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有妇之夫同居,并在两年中为他流产3次。得知真相后,该女子将男方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赔3万元。日前,石狮法院以双方均有过错为由,一审判决男方支付女方赔偿金15000元。 据悉,2000年,住在石狮市区的女子陈某与男子蔡某相识,由于蔡某谎称其尚无配偶,两人迅速同居在一起。其后的两年间,陈某先后3次怀孕并到医院人工引产。2002年10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蔡二人的同居行为不受我国相关法律保护,双方以此签署的协议无效;同时,陈怀孕并流产所受到的身心损害,蔡应付主要责任,但陈亦有过错,应付次要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庄金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