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敲诈勒索13万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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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4:4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2月22日讯(通讯员 周喜林) 2月17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假记者易校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这是继去年审理假记者何金城诈骗案后,该院审理的第二起同类案件。 北湖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现年52岁的易校成系我省某新闻单位待岗人员,本无合法的新闻采访权利。但他在长沙某市场购买了一本假“记者证”,自行填上“中央新闻单位 去年1月,北湖区法院还审理了假记者何金城诈骗案,一审宣判何金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