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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实施警情播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09 长沙晚报

  本报资兴讯笔者日前从资兴市警方获悉,为进一步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尊重公众的知情权,让群众了解最新的治安 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该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年2月底开始实施治安警情半月播报制度,开创了我省县级公安机关定 期发布公安新闻的先河。

  该市治安警情播报制度,一般实行每半月播报一次,有重、特大情况则视需要而定,主要内容是将与群众安全、生活 密切相关的突出警情、重要措施等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公
布。一是治安情况通报,包括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道 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多发性、突出性案件的类型、作案方式、发案的主要时段、重点部位;二是警方 安全提示,对治安、交通、防火等方面的案件及群众求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其特点、原因和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向群众 发出安全提示;三是便民利民举措告知;四是澄清谣言,对于一些影响群众生活、影响社会秩序、影响公安机关队伍形象的谣 言,及时辟谣,予以澄清。

  该市公安局希望通过实行半月治安警情播报制度,进一步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公 安工作。(唐昌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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