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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解除“学生婚”限制 在校生反应平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55 生活日报

  本报济南2月23日讯 (记者蒋波)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对这一关系自身利益的消息,大多数学生反应冷淡,感觉“结婚离我们还很遥远”。

  教育部取消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曾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1990年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而新
修订的《婚姻法》则为达到婚龄的在校大学生结婚扫除了障碍。山大此次的新规定提出,鼓励晚婚,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按国家《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这一消息在学生中并没有引起太大反响。“结婚?”新校大一的小孙听到这个消息有点诧异:“我还小呢,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文学院大四的一名女生说,自己正在找工作,没有结婚的打算,而且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山大法学院研究生张志说,这项规定从法律角度讲很有意义,保护了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自己没有打算在校期间结婚。

  一些市民对于山大的这项新规定感到新鲜,“上大学能结婚生孩子还是头回听说,”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在校大学生结婚还可以理解,只要年龄到了就行。可要是挺着大肚子、抱着孩子去上课,感觉却总有点不太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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