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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连续丢失家长希望学校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3:49 江南晚报

  本报讯几个月内,孩子在学校里丢了两辆自行车。家长认为,学校收了停车费,却没有管理好,导致车辆丢失。学校则认为,校方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对车辆进出校门严格管理,丢车责任不在校方。究竟谁的说法更有理?

  昨天,一名家长拨通市民热线2791285反映,他的孩子在钱桥中学上学。2月14日中午,孩子借自行车给同学,同学还车后,孩子特地看了一下,确认车已上锁。放学时,车子却
不见了。这名家长说,去年底,孩子在学校里也丢了辆自行车,再次发生丢车事件后,他要向学校讨个说法。据他观察,学校后侧围墙有个洞,校外人员可以从这里进出,想偷车子并非不可能。

  该校一名姓宋的校长认为,学校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丢车的责任不在校方。他介绍说,校方对停车场所有每日巡查制度,查下来发现很多学生停车后不上锁,最多时一天有百来辆。

  学校多次公开提醒学生,仍有学生不锁车。学校要求门卫留意进出人员,如果发现有人携带上锁的自行车离开,要拦下询问。但如果学生不锁车的话,别人推了就走,门卫没法判断推车人是不是车主,这样引起的自行车丢失,让校方很头疼。宋校长介绍说,学校与一个公园相邻,连接处的墙上有人开了个洞,洞口虽不大,但校方已注意防范,自行车不可能通过这里运出校园。他表示,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停车管理,保障安全的学习环境。

  无锡恒佳达律师事务所的邹小新律师认为,丢了车该由谁来负责,关键是看学生和学校之间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租赁合同关系。他认为,与公共的社会停车场不同,学生在学校这个特定场所内有偿停车,双方不是租赁场地的关系,而是有偿保管的关系。学生丢车后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校方拒绝,学生方可以凭停车费收据提起诉讼。

  (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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