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妹妹前夫 判三年缓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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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3:4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近日,市一中院对刘见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被告人作出“判三缓四”的判决结果较为罕见。 据了解,被告人刘见平的妹妹刘松平结婚后经常被丈夫大成喝醉酒后打骂,后来松平和丈夫离婚带着孩子搬回了娘家。 去年8月11日凌晨,松平的前夫又满嘴酒气地找到松平家踢门闹事,住在旁边的刘见平见状急忙拨打110报警,后警察带走了大成。警察把大成教育一番后就把他放了。没想到大成认为是刘见平报警坏了他的事,出了派出所大门后他又来到刘见平家,把刘见平的妻子骑在身下进行殴打。此时刚从外面回来的刘见平已经忍无可忍,他进屋抄起家里的菜刀砍向大成。边砍边喊:快打110报警。慌乱中,妻子的手也被刘见平砍了一刀。后来,被刘见平砍伤的大成由于急性失血性休克身亡。刘见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市一中院认为,刘见平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所以应予以减轻处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