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贷 开发商替还3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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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5:39 北京晨报 | |
开发商表示要向业主追讨巨款 晨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贡志清陈伟)日前,由于一业主拖欠房贷7个月,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得不替业主还贷360余万元。 2000年,陆某选中了北京万泉新新家园的房子,并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按揭贷款。2000年11月17日银行向陆某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5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月还 起初,陆某主动交了一段时间的房屋贷款,然而自2002年9月起,陆某却不再向银行交“月供”了。由于陆某已经逾期7个月没有交“月供”,银行遂向市一中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陆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由万泉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审理,法院判令陆某偿还银行36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万泉物业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书生效后,陆某和万泉物业公司均未自动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陆某和万泉物业公司分别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自动履行义务。万泉物业公司支付了涉案的本金、利息、罚息、案件受理费等共计381万余元。万泉物业公司在缴纳了381万元欠款后也明确表示,其将行使追偿权,向陆某追讨这笔巨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