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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林地不准建新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9:30 大连晚报

  今后林地不准建新坟实习生 卢秀英 本报记者 林风

  本报讯由于农村林区内存在大量散坟,一些群众进入林中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屡禁不止,多次引发火灾,严重威胁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为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我市日前下发文件,规定今后所有林地都不准建新坟,林区内现有的散坟提倡迁出。

  按规定,现有的林中散坟提倡迁移到有合法手续的经营性墓园和公益性墓园。对没有公益性公墓的乡镇,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利用农村的残次林地、疏林地、弃耕地、坡耕地等建立散坟集中管理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每年要迁除8处以上坟地,其他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每年要迁除5处以上坟地。

  作者:实习生 卢秀英 本报记者 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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