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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渎职侵权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3:32 今晚报

  如举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可获奖500至1000元;检察人员泄露举报人姓名等情况立即清除出检察队伍。

  本报滨海讯(通讯员方吉潮郑伟)只要举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可获得500-1000元不等的奖金。相反,如果检察人员泄露举报人姓名等情况,立即清除出检察队伍。这是大港区检察院新推行的举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奖励制度,这一制度再次警
醒官员们要清清白白做官,明明白白做人。

  举报线索奖励制度主要针对5种行为,群众都有权举报:

  凡是在该区内发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追诉、裁判,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做枉法裁判的行为;

  工商管理机关、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结果和票数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等。

  大港区检察院每月专门安排4天时间为检察长接待日,举报人可当面举报,也可以通过口头、书面邮寄、电话三种渠道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举报,最大限度方便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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