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冰城绿卡”失之交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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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56 哈尔滨日报 | |
编辑同志: 丈夫和孩子离开我到了另一个世界,对我来说这几年是在痛苦、等待、无奈和迷茫交织在一起度过的。 我是一个外地来哈经商的商人,和我爱人1995年结婚后,就一直想办投夫落户,解决 这两年,我为了哈市的“绿卡”四处奔波,去年看到市政府出台购房落户的政策,又在自家附近花15万元买了一处住房,但没想到该住房是经济适用房,按规定不予落户。我整个人崩溃了,面对这几年发生的事,我痛苦到极点。就要离开这个给我留下太多欢乐、痛苦、迷茫和辛酸的城市时,我还是想向这一城市打开一下自己的心扉,留下我对哈市的依恋。 “准市民”蒋女士 记者调查: 18日,记者来到香坊区通天派出所,得知,当事领导已调走,管片民警在外学习,与他联系后他还隐约记得此事。他说,2001年10月这位女士的材料确实报到了派出所,但在2002年3月份发现她还缺少一件证明,后来她补办了那一证明材料,但为时已晚。记者问及为什么该女士丈夫去世前4个多月未发现缺少材料,而出事后却发现这一问题呢?派出所教导员解释到,当时上报的人很多,派出所和分局对这种投夫落户的材料审验要求严格,因此比较慢,像她这种情况极为特殊,该不该给她继续办理,我们也不清楚,出现问题就给她退回有些不妥,我们研究后看看如何再给她补办。 市公安局户政处王科长向记者介绍,按照“三投靠”落户的有关规定,当时该女士符合要求,但在办理中投靠人出现意外,要视当时办理的程度进行处理,如果香坊公安分局已审批还是可以办的。现在看,她这种情况属于极特殊,可以考虑在原投夫落户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再加上购房时出现的又一特殊理由,可以以特情、特事、特办的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 实习生 林文 本报记者 杨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