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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播天气预报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9:09 重庆商报

  本报讯擅自发布“天气预报”等气象信息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这是昨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上通过的《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

  《办法》规定,未经气象台站同意,任何传播媒体、公共场所不得擅自转播、摘播和更改其发布的气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虚假的气象信息、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气象信息用语以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等。一旦违规,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将处
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毁坏气象预警标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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