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在现场取证再作处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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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1:35 石狮日报 | |||
这是市交警大队刚刚推出的整治道路交通新举措,他们不再对违章停放车辆取牌,而是采用拍照或录像取证、现场记录、录入交通违章电脑处理系统的办法,“修理”违章车辆和相关驾驶员。据悉,此举在泉州地区尚属首次。石狮交警规定,被查获的违章停放车辆司机须在7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违章处理,否则将进学习班免费学习,若超过3个月未能接受处理者,将被锁定车管业务,以后将不能进行车辆年检,成了“黑车”,还将被追缴滞纳金。 记者当晚在现场看到,交警们对该车拍照、登记后,还在其玻璃上写下了接受处理的“罚单”。(吴建雄记者尼松义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