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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噪音惹出邻里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3:32 山西晚报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康景林)楼下开餐馆,楼上是住家户,这是省城一些住宅楼的模式。今日上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对楼上楼下两家住户因油烟、噪音引发的相邻权官司做出一审判决。

  原告吕某是太原市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的职工。他居住在省城桃园南路60号的一栋楼房的二层,楼下是该单位的门面房。2003年1月,吕某家楼下的两间门面房被六味斋租给了胡
某开餐馆用。吕、胡二人的矛盾由此拉开帷幕,今年年初,吕某把胡某告上法庭。

  吕某称,胡某经营的厨房窗户与他家卧室窗户上下相邻,饭店经营中产生的噪音及油烟异味使他的窗户无法打开通风,而且胡某每天夜间超时营业也使得他们全家无法正常休息。胡某被推上被告席后,也将吕某反诉。胡某称自己对饭店产生的油烟异味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由于吕某阻挠未能将排烟设施投入使用,至于超时营业也不是事实,反而是由于吕某“经常偷偷摸摸无故将饭店的煤气关掉,严重影响了饭店的经营活动”;同时自去年9月开始,饭店的房顶出现了一个小洞,从小洞里不停有水流出,经常滴在顾客的身上或是饭菜里。

  面对这东家长、西家短的纠纷,法庭认为,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胡某在经营饭店过程中排放油烟造成污染是事实;而吕某所主张的噪音污染因未经环保部门的监测不予认定。被告反诉吕某无故私关煤气、往楼下灌水等侵害行为,因没有直接证据予以证明,法庭不予支持。法院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封闭该饭店厨房窗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酌情赔偿吕某1000元人民币。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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