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驾驶员办证不严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公安主管局长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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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凡因驾驶员考试、办证、车辆入户、年审年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县(市)一年发生3次或3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免去该县(市)公安主管局长和交警大队长职务。昨日,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公安厅确定严把驾驶证发放关,实行责任倒查的措施意见。 省公安厅规定,对驾龄在三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要对车管所的 凡因驾驶员考试、办证、车辆入户、年审年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一年发生3次或3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免去县(市)公安主管局长和交警大队长的职务。省辖市一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免去省辖市交警支队长、县(市)公安主管局长和交警大队长的职务。(记者李红汛实习生 王立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