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沈13年表彰94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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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06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自1991年沈阳市建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以来,沈阳市、区两级政府已陆续授予946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其中,获得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有437人。 在这946人中,有机关干部,有出租车司机,也有初中生。其中,年龄最大的已有67岁,年龄最小的仅仅14岁。 据悉,沈阳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除颁发荣誉证书等精神鼓励外,还给予奖金奖励,补助抚恤费用,对见义勇为人员在生活中出现的困难给予帮助等。 沈阳市综治办综合协调处处长李俊杰介绍,沈阳市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是采取财政拨款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的。13年来,有关部门已从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中拿出320万元左右,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健康疗养、办理养老保险等各方面。 据介绍,从这13年来的情况看,沈阳市的见义勇为人员在逐年增多,并且见义勇为人员遍布的领域、从事的行业也越来越广泛。他认为这是沈阳人民素质越来越高的表现。 链接<<<<br> 沈阳市所授予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的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出于社会责任感,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和重大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行为。国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不属于见义勇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