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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余药店年内“大考” 109条标准挨个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06 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杨海峰)今年,沈阳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面临“大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没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强制关停,这里面包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药房、药店。

  沈阳市药监局表示,实施GMP和GSP认证,旨在加强对药品生产及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据了解,作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房、药店认证过程十分复杂,GSP认证须达到109条标准。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董琳介绍,目前沈阳市共有1800余家各种类型的药店以及连锁药房,很大一部分都不符合认证的标准,药监部门将通过上门服务、现场交流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对逾期难以完成GSP改造、不能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最终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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