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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购物中冰箱 姐妹争奖闹翻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0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韩锦卫)两个老姐妹逛商场,妹妹买了双鞋子送给姐姐,不想这张购物发票在商场的购物抽奖活动中中了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冰箱。可这奖品冰箱该妹妹拿还是姐姐得?两姐妹竟为此闹起了矛盾,半年没和好。

  昨日,50岁、家住黄桷坪的周影找到搏强律师事务所李胜律师,咨询奖品归属问题。周称,她和妹妹本来关系一直不错。半年前,妹妹和她一起逛商场,为感谢姐姐的一次帮助
,妹妹特意买了一双200多元的皮鞋送给了姐姐。正巧,商场搞促销抽奖,周影当即凭购物发票抽了一张奖券,填写了妹妹的姓名和电话。

  可巧,不久妹妹就接到了商场电话,得知她中了一等奖,获得一台价值2500多元的冰箱。妹妹给姐姐周影打来电话,说如果姐姐想要这台冰箱,须给她1000元钱,并付5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周影听了很不痛快,认为皮鞋是她的,奖也是自己抽的,这个冰箱就应该属于她。结果,两姐妹发生争执,半年不联系。周影越想越别扭,才找到律师咨询。

  李律师分析认为:奖品应该属于妹妹。因为判断奖品归属的重要依据是“谁出钱”。既然买皮鞋的钱是由妹妹出的,她把皮鞋送给周影是一种赠与行为,但她并没有明确表示由此皮鞋生出的“利息”(即奖票和奖品)也要送给姐姐。如果当时周影在妹妹不反对的情况下在奖票上填写的是自己的资料,那倒可以视为取得拥有合法“利息”的资格。听完律师的话,周影茅塞顿开,表示会主动与妹妹和好,不能让一台冰箱破坏了两姐妹几十年的感情。(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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