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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我市可零距离开药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14 大连日报

  苏晓翠记者刘芸从3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距离限制,同时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普通商业企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这一举措不仅会促使更多的优秀企业参与药品市场,还将使百姓购药更加方便、安全。

  从500米到零距离市场日渐成熟

  几年前,在我市开办新药房,与其他药店及医疗机构的距离要在500米以上;去年9月1日开始,这个距离缩短到150米(部分药房除外)。此次市药监局干脆取消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距离限制。

  取消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距离限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设定距离限制,等于保护了原有的企业,不利于后来企业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此外,“零距离开药房”也有利于优秀连锁企业的发展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据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规模还不大,全市连锁药房门店仅243家,占药房总数的19.8%。因此,取消对新办药房的距离限制势在必行。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新政策也将有利于广大农民买到价钱公道的放心药品,促进农村药品零售市场的优胜劣汰。

  今后怎样开药房

  3月1日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办人可在市政府的审批大厅办理申请。原来由市、区市县两级共同受理改由区市县局一级直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又没有一次告知申办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将视为正式受理。将原来由市、区市县两级共同进行现场勘验,改由区市县局独立进行现场勘验。由于程序的简化,届时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将在10个工作日即可作出,比法律规定缩短20天;验收、发证在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比法律规定缩短5天。

  超市、便利店卖药接轨国际惯例

  在3月1日后,一些大型超市和连锁便利店可以把一些乙类非处方药品摆上柜台。这样百姓购药品可以更加方便,也可以提高百姓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识。

  国家根据国际惯例,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已经进行了严格的分类———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和处方药相比,非处方药的安全性比较高,消费者可以自行购买、判断。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超市和连锁便利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可以让百姓对药品的安全性、药品需要分类管理,有一个渐进的认识过程,这样才能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用药安全。

  何为乙类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非处方药专有标志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市场上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阿司匹林肠溶液胶囊、抗感冒颗粒、抗病毒口服液、清热解毒颗粒、银翘伤风胶囊和六味地黄胶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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