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规范汕头公共场所的英文书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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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2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敏)近年来,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加,我市在不少公共场所如道路、车站等地设立了中英文并存的标志牌。这本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进步,但其中出现的一些英文不规范、不准确,既不方便阅读者,也有损汕头形象。就此问题提出提案的是来自澳门的邱金海委员。 细心的邱委员在汕头市区的不少标志牌上发现了错误。例如有的交通路牌英文写错:
邱金海委员认为,公共场所的英文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平,汕头应像规范汉字一样规范公共场合的英文,在检查纠正招牌的汉字时把英文列入检查范围,发现错误时与汉字一样限期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