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保险后得了白血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3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8岁的白血病患儿孙健躺在病床上,虽然父母已经变卖了家里的所有家产为他治病,但是下个月的巨额医疗费仍无着落。当他们将治病的希望寄托于孙健在学校购买的那份“学平险”保单,并上门要求理赔时,却因条款约定限制未能如愿。 几年前,孙健父母带他从吉林省农村到哈市打工,孙健去年入读我市王岗镇小学。去年11月28日,孙健突发高烧住进哈医大二院治疗,12月3日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不久前,孙父听一患者说,学生在校都买过保险,可以要求理赔。孙父想起孩子入学前的确交过50元钱,于是就找到王岗镇小学,孙健的班主任将他那份统一保存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组合”保单给了孙父。孙父一看,按理赔标准,孙健这种情况可获得数万元的保费,于是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南岗支公司报案要求理赔。工作人员告诉他,按这个险种的一条免责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投保未到90天发病,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这是为了规避被保险人瞒报病情造成的道德风险。而孙健在保险公司体现的交费日期是2003年9月1日,他入院日期是2003年11月28日,还差一天满90天,因此不能受理。 孙健的妈妈说,其实孩子的白血病是去年12月3日才确诊的,这是过了90天的。他们去年8月底就把保费交给学校了,那样算也超过90天了。“再说了,这90天期限的说法从来没人跟咱说过呀,保单也没给咱,咋说咱违反规定了呢?” 记者随孙健父母再次到该保险公司时,得到了同样的答复。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和法律界人士时,各方对是否理赔看法不一。(本报记者 张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