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是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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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0:59 今晚报 | |||||||||
本报滨海讯(见习记者陈曦)日前,在福建路与上海道交口处以西40米,由于人行道上的污水井外溢,造成路面结冰,王女士不慎摔倒,造成股骨断裂,医药费已花了近5万元。王女士想到法院起诉却找不到责任人。 外溢污水井位于一商住楼前人行道上,由于底商是饭馆,排出的污水里含有大量油渍。油遇冷凝结,堵塞下水井,造成污水外溢。由于天气寒冷,外溢污水就结成了厚厚的冰。
王女士首先找到市政工程部门.对方答复,按国家规定,商住楼前便道上的污水井不在市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内。王女士又找到商住楼的开发商金建公司。金建公司表示,商品房公共部位保修期2年,这片商品房已建成4年,早已过了保修期。这片商品房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王女士表示:“我要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怎么也得找个被告,但总不能告所有住在这所房子里的人吧!”苦恼的王女士希望能有人帮帮她,尽快帮她确定在这件事中谁是被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