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副县长受警告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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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1: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蒲城县副县长高戈为母亲过寿大操大办经过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渭南市纪委给予高戈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4200元礼金。 今年2月14日,高戈为母亲过90寿辰。在党睦中学后操场搭起戏台,请来戏班在13日和14日连唱三场。高戈的侄子从县花炮公司购买了9070元烟花礼炮,实际支付9000元。花炮公
2月16日,省委和省纪委领导对此事做出批示,要求严查。渭南市委书记刘新文也多次过问,市纪委迅速派出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随后,蒲城县紧急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结合此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高戈本人也4次写了书面说明和深刻检查。 经调查组调查核实,为母过寿虽由高戈的大哥具体主持操办,但高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也曾提出一切从简,反对大操大办,但对亲属的大操大办行为制止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高戈负有重要责任。昨天,渭南市纪委就此问题召开常委会,决定给予高戈党内警告等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