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霉变甘蔗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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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1:54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卫生部日前发布2004 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告称,北方省份在2-3月份易发生霉变甘蔗中毒,儿童较为多见。 公告要求,北方地区甘蔗销售商应仔细检查每根甘蔗,严禁出售霉变甘蔗。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辨别。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甘蔗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据悉,2004年2月17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发生因食用霉变甘蔗引起的
霉变甘蔗含有神经毒素3-硝基丙酸,中毒后临床症状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为主,进食甘蔗2-8小时后发病。最初症状为呕吐、头晕、头疼、视力障碍,进而出现眼球偏侧凝视,复视、阵发性抽搐,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大小便失禁,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死亡,病死率及出现后遗症概率达50%。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