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根本是两码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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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瑞安警方昨天透露,安徽籍青年杨某因持刀刺伤他人已被依法逮捕。在此前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中,杨某也受了伤,他认为当时持刀刺人是“正当防卫”,报案要求警方惩处凶手李某,不料自己也进了班房。 杨某、李某都在瑞安务工。本月8日晚上,李某以杨某说他坏话为由,带着四五个人冲进杨某的住处讨说法。双方没说上几句,便开始推搡起来,继而拳脚相见。李某仗着人多势
当晚,杨某跑到瑞安市公安局仙降派出所报案,陈述了他被殴打致伤的经过。杨某声称,对方人多势众,虽然当时他刺了王某几刀,但这应该算正当的自卫。杨某哪里知道,他的这几刀差点要了王某的性命。经鉴定,王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根据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章华分析,杨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当时双方互殴已经终止,杨某所谓的“自卫”属于事后防卫,与正当防卫根本是两码事,应当负刑事责任。瑞安警方有关负责人称,李某由于殴打杨某致其轻微伤,已被处以治安拘留。李治学林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