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农民种下桃树苗长成李子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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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1:41 燕赵都市报 | |||||||||
实习生 江哲、王跃先、王丽 本报记者 赵永兵 邢台县南石门镇农民张永杰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苦种下的100株桃树苗,在发芽后竟有70余棵“变成”了李子树。 稀罕事:桃树苗竟长成了李子树
2月23日上午,张永杰向记者反映:一年前他在辛集市前营乡金世纪苗木实验场购买了50株苹果苗,100株桃树苗,当时张与供苗方签订了一份苗木购销协议书,其中明确提出:“供苗方对所售苗木保证纯度95%,否则错一赔十。”可他回家种下几个月后发现,这些苹果苗的成活率平均只有50%左右,更令他奇怪的是,他的100株桃树嫁接后生长状态不一致,后经技术人员鉴定,竟有70余株是李子树。 赔偿难:只拿到500元的赔偿金 23日下午,记者和张永杰一行来到辛集市前营乡,但是却找不到金世纪苗木基地。后来在国泰苗圃记者了解到,原金世纪苗木基地已经分为国泰苗圃和跨世纪苗木基地了。在跨世纪苗木基地,张永杰陈述了他的事情后,该基地的负责人表示,这事确实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一定给予经济赔偿。 张永杰说,如果这些地不种这树苗,而是种粮食的话,一年能收入2000元,假如种棉花的话,能收入4000元。即使按合同上说的错一赔十,他也应该得到1500元的赔偿。但经过协商,张永杰只拿到了500元的赔偿金。 专家说:购买果树切忌贪小便宜 省林业局从事果树研究的专家孙福江介绍:李子树苗和桃树苗虽然差别不大,但对于搞果树经营的人来说却不应搞错。农业专家建议说,在购买果树苗时切忌贪小便宜,一定要到正规的苗木经销点,而且要签订细致、明确的购销协议书,只有这样,在出现问题之后,农民才可以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