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医联手干预突发事故人群楼顶上劝下轻生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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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3:4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实习生孙佩芝)近日,家住福田某花园的林女士(化名),因感情问题爬上自家窗台试图自杀。在派出所民警和康宁医院心理医生一个多小时的合力劝说下,林女士的情绪得到稳定,被消防队员成功营救下来。这是深圳警、医联手干预心理危机人群的又一次成功尝试。记者昨日下午从市康宁医院获悉,深圳110目前已酝酿邀请医务120派出心理医生,参与营救轻生者。
今年初,一名20岁的男子在家中突然要跳楼,家人上前劝阻,该男子却挥舞菜刀将他们赶出了房门。110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情绪非常激动。大喊大叫声引来数百群众围观。消防队员一面在楼下铺好救生床垫预防其往下跳,一方面向120求助。随后,心理医生抵达劝说。4个多小时后,该男子仍不肯放下菜刀,随时都有伤人或自杀的危险。根据现场情况,消防队员利用心理医生逐渐平复其情绪之机,翻窗而入,趁其不备夺下菜刀,把他安全拉到屋外。 市康宁医院门诊部主任曹长安告诉记者:“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当事人的情绪通常都有一瞬间极度恶劣可能。如果能有名专业的心理医生现场劝导、安慰、鼓励他们,心理危机也许就能化解。” 近年来,在历次营救行动中,深圳警方逐渐意识到心理辅导对稳定匪徒焦虑、恐慌、孤注一掷等情绪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在警匪对峙时,市公安局和各区公安分局都会派出谈判专家到场。在对付一些自残、自杀事件时,警方也多次向卫生部门表达合作愿望,希望邀请心理医生协助。 曹长安说,警医合作干预突发事故,一定要有相应健全的精神卫生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如: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属于精神障碍;什么情况下需要请心理医生干预;被劝服者该不该送精神科治疗;精神病人治疗后如何安置等等,都应有法可循。这样,心理医生才能合理又合法地配合民警开展营救,减少事后与当事人或监护人之间的纠纷。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实习生孙佩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