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300元拐卖幼女被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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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4:3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军通讯员杨用)38岁的巴南区安澜镇农民林德兰,为了找钱,竟然将一13岁幼女拐卖,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03年3月,林德兰在南岸区铜元局其丈夫的承包工地伙食团煮饭时,认识了从丰都来此打工的余某的13岁女儿小余(化名)。林想到老家的一位单身汉至今未娶妻,于是决定将小余介绍过去,自己还可以赚点钱。
2003年9月4日,林德兰对小余讲带她去一个地方,那里的男人会找钱。天真的小余就同林一起来到巴南区安澜镇。林将小余直接带到单身汉何某家,将小余介绍与何某为妻,从中获得赃款1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