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火药晒院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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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今年40岁的新都妇女于菊芳曾在烟花爆竹厂打过工,懂得如何配制黑火药。今年2月初,于为了赚钱,便打算自制黑火药卖给鞭炮厂,随后她购买了硝、硫磺和木炭。2月10日上午10时许,于菊芳将按比例勾兑好的湿黑火药倒在自家院坝内晾晒,周围群众发现后向警方举报。经过称重,于菊芳自制的黑火药重达550斤,而按照有关规定,非法制造黑火药1000克或烟火药3000克即构成非法制造爆炸品罪。
昨日记者获悉,于菊芳已被新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批捕。(薛童 郭广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