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2·15特大火灾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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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7:59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卢晶、朱立毅)记者26日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嫌在海宁“2·15”特大火灾中过失致人死亡的卢珍宝、卢娟英、周和珍和陈建良等4名犯罪嫌疑人25日已被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这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除陈建良为男性外,其余3人均为68岁至73岁的文盲农妇。
经公安机关侦查,2004年2月15日,卢珍宝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用干稻草、毛竹、布绳及少量铁丝搭建的极易引起火灾、坍塌的草棚内,组织从事迷信活动,聚集60余名老年妇女,并在草棚内外点蜡烛、烧香、烧纸箔。当日下午14时许,该草棚西南角的稻草起火燃烧,火势迅速蔓延,顷刻间草棚燃烧并坍塌,造成39人当场烧死、4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并适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月23日,海宁市公安局对上述4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依法对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