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辽籍大学生回家就业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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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8:2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景芳刘佳)2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外高校辽宁生源非定向毕业生如回辽宁就业,将有很多优惠政策,集中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1日。 据悉,我省将取消对省外高校毕业生来辽宁就业的限制,吸引建设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两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高新技术三大产业所急需的各层次人才。对于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有关促进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有关优惠政策同样适用
到辽宁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应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毕业生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材料;高考录取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