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上访被判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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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8:4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2月26日讯 近日,姜某违规上访妨碍公务一案在市北区法院宣判,被告人姜某因妨碍公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姜某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被告人姜某系本市明霞路的一户居民。2003年,被告人姜某所住路段房屋被拆迁改造。期间,被告人姜某等部分居民因补偿安置等诸多问题,未与拆迁单位达成补偿协议,对省、市有关部门的处理置若罔闻,并多次到市、省及国家有关部门上访。2003年11月20日上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在到国家机关进行上访时不遵守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姜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