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马”认为喻晖不是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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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8:4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长沙职业打假人喻晖在普尔斯马特长沙会员店2楼商户“南北行”柜台购买假货后,将普尔斯马特告上法庭,要求1+1赔偿。昨日,长沙普尔斯马特经贸有限公司媒体主管晏舞称,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公司与喻晖的购假索赔行为产生的争议,同时保留法律追诉售假商户海口“南北行”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权利。 晏舞称,2楼商场所有商户销售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并提供有效生产许可证和商品质
晏舞同时称,职业打假人喻晖从去年8月8日至12日,分6次或亲自出马、或委托他人从经营户柜台购买价值10497元的化妆品,“知假买假者”不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因而进行1+1的索赔完全没有依据。记者 李蕙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