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没影爹喊冤晨晨咋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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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34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房立实习生王晓丹/文姜猛/摄 夫妻成仇殃及晨晨 张浩今年40岁,是个退伍军人。昨天,面对记者,张浩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晨晨,对法院的再审判决要再次提出申诉。 记者:你是个父亲,难道你对晨晨没有感情吗? 张浩:孩子对我的感情淡,从会说话起就没叫过我一声爸爸,他就与他妈亲。我大儿子就不一样,我和他妈离婚的时候,他五岁,根本不见他妈。 记者:除了经济原因外,还有其他原因让你抛弃晨晨吗? 张浩:(沉默片刻)我恨他妈,他妈做人有问题,有许多关于他妈的传言,让我抬不起头,她对不起我。不要晨晨,百分之百是因为恨他妈。 记者: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不怕孩子会受到不良影响吗? 张浩:那也得给她,有个孩子在身边就能看住她了。如果老二恨我,我认了。 逃避执行要玩失踪 “法院要是对我进行强制执行,我马上就离开沈阳。”张浩告诉记者,昨天,他看到了所有关于此案的报道,知道法院可以强制他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对此,他表示几天内就会在沈阳消失,“谁也甭想找到我。” 昨天,本报报道了晨晨被丢弃在法庭上的事情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晨晨的情况,有的读者还表示要收养晨晨。得知这个消息,张浩显得有些轻松,他说:“谁养都行,我马上签字。”“你不考察一下对方的家庭吗?”“不用,如果他的条件不好,我可以进行资助。” “我不是不养,只是无法面对老二,见到他,我就只有恨了。我每个月可以拿出150元的抚养费。”随后,张浩说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不好,“给我三年时间,三年后我会在经济上补偿老二的。”可对于自己应该给晨晨的父爱,张浩显得十分绝情,“我不会见他,就当没这个儿子。” 妈妈失踪难觅晨晨 虽然25日的庭审早已过去,但晨晨在法庭上的哭声却不时萦绕在记者耳边,晨晨现在在哪,他的情况怎么样了?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侯爱红法官告诉记者,现在李洁的行踪没有人知道,为了躲避张浩,她没有给法院留下联系方式,联系不到李洁,晨晨的近况也无法知晓。 当记者将有人要收养晨晨的消息告诉给侯爱红法官时,侯爱红说根据她对李洁的了解,李洁不能同意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两人刚离婚的时候,李洁曾提出过要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张浩表示同意并主动出钱,但李洁后来又反悔。”侯爱红说,从现在的状况看,李洁与张浩之所以都不要孩子,斗气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这样,孩子就在不自觉中成了一个“武器”。 “我想,其实,她还是不忍心将孩子送人。”侯爱红法官最后和记者说的话,是猜测,也是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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