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实行治安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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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11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 2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决定在全省城市、乡村实行治安预警机制。 治安预警机制以县级公安机关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针对近一段时期当地或本辖区突出的刑事犯罪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对策,预测治安形势走向和趋势,向广大居民、群众及单位、场所提出预防违法犯罪的建设性意见,让群众了解治安形势,掌握防范知识,提高自
治安预警分为阶段性预警、季节性预警、特殊性预警和改进性预警。特殊性预警主要针对特殊对象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提出预警意见;改进性预警主要根据发案特点,在提出预警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跟上工作措施,加大防范力度。 省公安厅规定,治安预警信息每周发布一次,可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发布或利用板报、橱窗发布,到7月底在全省城乡全面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