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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薄纸断了血脉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11 燕赵晚报

  【报料】

  读者王先生致电本报称:“我是廊坊市固安县牛驼镇北王起营村人。近日回家时,听说村里有些年轻人不愿意赡养老人,有的年轻人甚至还和老人立下了‘老不养,死不葬’的协议,觉得特别气愤。这样的做法太愚昧了。也与我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相去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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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这样呢?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必尽义务。不想赡养老人已经很不应该,怎么还能签订成协议,使它“合法”化呢?带着诸多疑问,记者走进了廊坊市固安县牛驼镇北王起营村。

  【调查】

  王富勇老汉与老伴住在村南的独门小院内。记者见到老汉时,他正在打扫院子,老伴正蹒跚着喂养院子里的鸡、鸭。两人居住的房屋比较简陋,屋内只有简单的家具。王老汉和老伴同龄,今年67岁,身体不是很好,一直服药。“我们老两口(年龄)还不是太大,养点鸡、鸭挣个零花钱好过日子。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老汉对将来的生活并不乐观。

  谈起签协议的事,老两口叹了口气,饱经风霜的脸上流露出无奈。王老汉共有3个儿子,平日,老人与儿子、儿媳妇们的关系还算可以。然而,几年前因家庭矛盾,老人与二儿媳妇出现了摩擦,双方的矛盾不断激化,以致双方签订了“老不养,死不葬”的协议。

  当时,老汉的二儿媳提出离婚。二儿子生性老实本分,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离不开父母,所以拒绝了离婚的要求。小两口经过一番争吵,女方提出要王老汉夫妇签订一份“老不养,死不葬”的协议,约定今后不再赡养老人。这样的要求自然遭到了王老汉的断然拒绝。然而,当儿子泪流满面地跪在地上,对老人苦苦央求时,老人的心软了。“当时,看到孩子那样,我们心里特别难受,他毕竟是我们的亲生儿子啊!如果真离了婚,孙子该怎么办?为了不让孩子受委屈,我们老两口有苦也只好往肚子里咽了!受多大的委屈也就认了!”说到这时,王老汉的老伴双眼微红,用衣角擦了擦双眼;王老汉则闷着头,默默地吸着旱烟。最后,由村支书和本家族“主事”的人出面作证,双方签订了“老不养,死不葬”的协议。一张薄纸,断了几十年的养育亲情。

  记者到王老汉的二儿子家中采访,不巧两人都不在。在该村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王老汉这样与儿女签订“老不养,死不葬”协议的家庭共有三四户,其中还包括独生子家庭。记者试图对另几户家庭采访,但均遭到了拒绝,对方认为“家丑不可外扬”。

  【深入】

  对于出现“老不养,死不葬”协议的原因,该村一位妇女这样解释:现在村里办喜事不容易,又要给彩礼又要摆宴席,花费很大。许多经济不太富裕的家庭,只好借钱给儿子办喜事。结婚后,有些女方不愿承担这笔债务,也有些女方是嫌弃公婆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便逼迫老人签订“老不养,死不葬”的协议。

  据调查,除北王起营村外,该县其他村也存在类似现象。南王起营村的一位老人称,当年他儿子订婚时,女方提出的一个要求就是不赡养老人。这位倔强的老人听后,气愤地回绝了这门亲事。“我宁肯儿子一辈子不结婚,也不能让这样不孝敬父母,不赡养老人的儿媳妇过门!”老人气愤地说道。

  该村的党支部书记王建国是村民王老汉家签订“老不养,死不葬”协议的见证人。他坦称,签订这样的协议,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但双方毕竟有血脉相连的亲情,各有各的难处,父母自愿放弃孩子的赡养,作为局外人也无法干预。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对这样的事,村委会也无法干预、解决,只能是进行调解。因为有些老人不认识字,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他才出面为那些老人提供了一些帮助。

  那么,这种拒绝赡养老人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记者咨询了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的梁波律师。梁律师认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拒绝履行这种义务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当事人所签协议的内容也是不生效的,签订这样的协议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感言】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面对村民签订的“老不养,死不葬”协议,记者心中突然生出一种哀伤。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将我们从襁褓中养育成人,又帮我们成家立业;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艰辛?然而,当他们风烛残年时,却被一张薄纸断绝了亲情。

  其实,签订这样的协议是否合法或许并不重要,最残酷的是,这样一张薄薄的纸片,会让风烛残年中的父母伤透了心。

  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的义务,更是子女对父母的亲情回报。拒绝赡养老人,你将怎样来教育孩子呢?当你风烛残年的时候,想让孩子如何对待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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