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废品收购点不可“一阵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2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市政设施屡屡被盗,废品收购站成“销赃大本营”,政协委员认为整治废品收购点不可“一阵风” 本报讯(记者李敏)市区大街小巷的沙井盖不翼而飞,一个个洞开的井口威胁着市民的安全;电力、电讯设施频频被盗,因此造成的各方面损失难以估量。这些井盖、电线、电缆大都当成废品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点成了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大本营”。民
委员们在建议中提出,首先工商、公安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管理,各站点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私设店外店,对所收废品必须予以分类包装,并加强消毒,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对非法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无条件取缔。其次,对收购冶金、通讯、铁路、市政等器材、设施、材料的站点,一律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对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不可“严打”一阵风,风过偃旗息鼓。 另外,要加强对收购单位和人员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建立规范的收购制度和鉴别能力,规范收购渠道,并按规定对回收的金属物品进行登记和验证,切实堵住收销赃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