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 ”怎么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2:22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姜艳秋通讯员李志刚)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我市从今年6月开始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了确保我市换发工作顺利实施,保证户口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常住户口核对工作。如市民有以下情况的应积极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凡户口登记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现住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具备户口登记条件的,应
对确因无合法固定住所等原因,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本人应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核对和照片采集; 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应向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项目变更、更正。因公民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未变更的,公民应提供相关依据,向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项目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