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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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2:38 江南都市报 | |||||||||
4月1日起,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时间等明确写进合同 本报讯记者陈明华、实习生袁小林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确保农民工和施工企业按时拿到工资和工程款 ,从4月1日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时间等,要明确写进工程分包合同。
据介绍,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 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今年,我省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交 易,并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另悉,从4月1日起,我省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进行分包时,分包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合同 中,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以此保障农民工按时拿到应得的报酬。 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受到处罚。此外,为了规范分包行为,还禁止承包人将已承包的工程层层转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