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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铁门锁了110警车》之后续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2:38 江南都市报

  街头流浪精神病人成了烫手的山芋令人深思

  新“三无”人员成为社会新问题

  25日下午,南昌市精神病院在收治一精神病患者时,因手续问题与护送的110民警发生对峙,导致110警车被 扣达数小时(本报昨日A02版作了报道)。最终,十字街派出所民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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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后,南昌市精神病院收治了这个病人。事情虽然得 到了解决,但却引人深思,街头精神病人已经成了烫手的山芋,从而引发出新“三无”人员的社会新问题。

  200张床位安置240名患者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南昌市精神病院采访。记者了解到,该院目前只有200张床位,但实际却收治了240名精神 病人,而且患者的数量还在继续增加。记者看到,南昌市精神病住院部已显得有点拥挤,一名患者不得不被安置在走廊里。

  据南昌市精神病院郑院长说,该院收治的精神病人有3类,即“三无”(无身份、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病人,对外 开放收治的病人,以及新“三无”病人(俗称“武疯子”)。郑院长称,南昌市精神病院实际只对“三无”病人服务,但近几 年来,该院每年收治的“武疯子”逐年上升,由最初每年30人猛增长到现在每年100人。一天下来,患者的伙食费和治疗 费每位达50—60元,但财政补贴却只有5.5元。

  郑院长无奈地对记者说,南昌市收治和安置精神病人相当不规范,也没有明文规定。据郑院长说,为了改变这种现状 ,该院在几年前就不断给有关部门打报告呼吁,但直到现在,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记者在南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也了解到,民政部门去年拟订了一份协议给公安部门,希望双方加强对“武疯子”的 管控,但被公安部门以有的条款不妥为由拒绝签字。

  但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治安巡警大队6中队梅队长告诉记者,对于大街上的精神病患者,只要其不滋事,一般都不 予理会,也不在警方职责范围内,一般由民政门部门处理。如是精神病患者扰乱社会治安等,警方将其送往当地派出所或是精 神病院。梅队长说,只要是“110”民警单方面送精神病患者进精神病院的,“110”都会在医院办理入院及相关手续; 如是协助相关单位护送的,“110”民警没有义务办理相关手续,但会配合相关部门。

  流浪精神病人归谁管

  据了解,在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前,原来的收容遣送站也曾收容过精神病人,为避免其伤害到自己或他人,遣 送站会用强制措施将其管制起来。但是,现在的救助站却没有强制措施,被救助人进站离站很自由。

  南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救助站的救助对象是正常、健康的人,任务是救穷、救急,而不是救命、 救治,流浪精神病人则不属于救助站的救助对象。而且,救助站现在没有收留这部分人的任务和经费。

  记者在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综治办和省财政厅2001年5月17日联合下的文件中看到,对家庭管 不了,或被家庭遗弃、游荡街头、车站、码头、国道等场所的“武疯子”,要一律收容送当地精神病院进行救治;对公安机关 收容的被家庭遗弃、虐待或流浪街头的“武疯子”,当地精神病院要及时接受救治,不许推诿,待病人好转再由监护人领回。

  监护人应尽监护责任

  南昌市精神病院郑院长说,青山湖住宅小区有户居民,竟然把回家仅3天的病人“丢”在外面,随后打电话叫“11 0”送病人入院,想骗得免费治疗。特别是有的精神病人明明是在家发病的,家属却打电话给110,由干警送病人到医院, 而家属却不露面,甚至有的精神病人家属为了逃避监护责任,故意将病人抛向社会。

  一陶姓律师认为,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是病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监护义务,保护被监 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两类,这类病人流浪于街头,首先是 其监护人的监护不力造成的,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而且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从这 两点说,对于离家出走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理应积极寻找,遗弃病人的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作为救病治人的120急救中心,对街头的流浪精神病人又该承担什么角色?“120”南昌急救中心关副主任告诉 记者,只要有市民向急救中心反映,他们一般采取单方面出车或是配合有关部门把精神病患者送往精神病院,如要是办入院手 续就比较困难,因为他们不知道精神病患者的基本资料,哪怕就是最为简单的姓名,他们也没有权利去查证病人的资料,只能 证实是“120”送进去的。

  安置关键在于政府协调

  对此郑院长认为,其实收留、收治以及遣送这些人员需要的不仅是一个部门的努力,政府应做出相应明确的规定,并 依靠财政力量做为落实规定的保障。

  他说,这些根本说不清自己家庭住址的有精神障碍人员,由谁最先将其从社会中“归拢”到一起?人们首先想到的是 公安部门,但这些人在不“涉案”不扰乱治安的情况下,很难进入公安部门的视线,再者公安部门是否有做“归拢”工作的责 任和经费;二是由谁来治,现在各医院也都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如果对没有经济保障的人员无偿收治,一个两个还行,如 果多了,相信哪个医院也不会答应。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来理顺——明确公安部门的收拢和送治责任;由医疗行政部门指定收 治医院,明确收治责任;病人收治后,由有关的救助部门将其接走并负责与其家人联系或将其送回家中。因收治这类病人产生 的一系列的相关费用,都应有政府的财政做保障。

  郑院长的说法代表了部分人的观点,但有关人士认为,按照目前南昌市的现状看来,经济支持并不是马上就能实现, 还需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协调解决。他们期待政府有关部门能关注流浪精神病人的安置问题,也尽快使派出所对此问题 不再继续困惑下去。

  文/记者刘杨会、涂永辉策划/黄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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