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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辆警车繁华路段车速过高将一名妇女撞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00: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昨日扬州:警车闹市街头撞飞行人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扬州市文昌中路上,一辆车牌为苏OK0909的公安车辆将一位站在路中心推着电动车准备过路的妇女撞飞两米多高,目前伤者正在苏北人民进行抢救治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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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十时十五分左右,本报热线7365110接到新闻报料,在文昌路上,一辆公安机关的车子将一位过路的妇女撞得很惨。随后记者赶到了位于文昌中路五星电器大卖场前面的事发现场。一辆桑塔纳2000停在斑马线上,前面的挡风玻璃已经大面积开裂。在桑塔纳前面五米左右有一个头盔,二十米左右躺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现场看不到一点刹车的痕迹。由于文昌路是扬州市区的一条交通要道,文昌中路又是市区最繁华的一段,过往车辆和行人数量很大,车辆到此都会放慢行驶。为保证车辆通行,三名交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

  据现场一位姓张的目击证人说,当时他在文昌中路南边正准备穿过马路,当时被撞的女士在他的前面,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他们都处在斑马线上,突然一辆桑塔纳2000自西向东冲了过来,站在斑马线上的妇女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撞飞了出去。由于桑塔纳以超过了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推车的妇女一下子被撞飞了两米多高,然后重重地摔在了肇事车辆的挡风玻璃上,接着又掉在了路中心,当场不省人事。肇事司机一看撞了人,赶紧下车查看情况。随后该路段值勤的交警急忙拦了一辆交警队的车辆将受伤妇女送往医院抢救。张先生还特别强调,该女士确实站在斑马线上没动。在现场看到这一幕的袁大爷气愤地告诉记者,在闹事区开车开这么快,简直就是把人命当儿戏啊!由于肇事车属于公安机关的车辆,围观群众越聚越多,许多人对司机的行为表示愤慨。

  在苏北人民医院的急诊室里,记者见到了正躺在病床上输液的罗女士。据苏北人民医院急诊外科的王科长介绍,罗女士已经昏迷过一次,刚刚做了CT,目前伤者皮下已出现血肿,神智也有些不清,此外伤者还不停地喊疼,但是又说不出哪儿疼,目前医院准备让病人住院再观察几天。随后记者试图与伤者的丈夫杨某联系,但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据介绍,被撞的妇女姓罗,今年45岁,在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工作,是单位的财务科长。在场的罗女士的同事杜小姐称,当时她和单位的同事正驾车从文昌中路自东向西行驶,看到罗科长站在路中心,正准备停下来和她打个招呼,谁知就看到了上述一幕。随后她就同交警的车子一道来到了医院。

  随后记者采访了扬州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的刘科长,刘科长说,上午事故处理科的工作人员已经去过了现场,由于具体处理事故的交警不在,他们对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不过他说苏OK0909确实是属于公安机关的车辆,目前他们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估计今天会有个初步的结果。随后,记者与肇事车辆单位——扬州市油田公安分局政治部的方主任见了面,方主任说,苏OK0909确实是他们分局的车辆,司机姓王,但是他拒绝透露当时司机开车去干什么,为何在闹市区高速行驶。他只是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分局正在处理这件事,昨天下午已经与伤者的家属见了面,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4个月前:

  也曾发生警车伤人事件

  2003年10月14日下午,扬州市著名评话大师、国家一级演员李信堂途经扬大水建学院北门时,被一辆“苏K警06××”警用普桑撞伤。令人惊讶的是,警车司机从窗口伸头看了一下并没有下车施救,而是发动汽车径直走了。这一事件激起了现场目击群众的愤慨。

  据目击群众介绍,当天中午,扬州市江阳中路像往常一样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时近13时左右,在扬大水建学院门口前马路上,一位老人正从斑马线由北向南正常行走至路中央时,突然“嘎吱”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辆从东往西行驶的挂着警用标志的普桑轿车将一位老人撞倒在地。车上的人开车窗看了一下后未予理会就开车走了,当时老人已倒地不省人事。出事地点的斑马线北侧留下长达12米的急刹车轮胎印迹。20分钟后,120急救车、122事故处理车分别到达现场,将老人送往江苏省武警总队医院进行抢救。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警车车牌号为“苏K警06××”,据记者调查了解,该警车是前不久扬州另一公安单位借给开发区公安分局下属某派出所使用的。

  被撞的老人名叫李信堂,1934年出生,国家一级演员、扬州评话大师,曾任江苏省五届人大代表。

  16时20分,记者来到了江苏武警总队医院,在1号病区,记者看到被撞的扬州评话大师李信堂躺在病床上,他的家人在旁边守候着。李老告诉记者,他是中午12点45分帮妻子到厂里办理退休补证的,在水建学院北门过马路时,他专门环顾左右,发现没有车辆时才经过,没想到在他将到对面时,被从东面驶来的一辆车撞倒。记者看到,李老的右眼角有块红紫血泡,肿起来的嘴角尚留有血迹。

  据介绍,李老的右眼上部、下嘴唇总共被缝了将近10针,上面两颗门牙也被撞没了。李老的媳妇对记者说,当时李老被送到医院时,已神志不清,不能讲话。在谈到这里时,李老的媳妇显得十分气愤,肇事车撞人后没有停车救人,反而逃避责任,驾车逃逸,应该严肃查处。一位当班的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老目前的情况稳定,未出现脑水肿,但对于老年人,这种情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

  16时3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下属某派出所的有关领导来看望李老,他们说,当时派出所的车子是交给一协管员去清洗的,在该协管员驾车购物经过江阳中路时,车子的观后镜擦到了李老,当时并不知道情况很严重,所以,就离开了现场。事发后,所里的领导很重视,他们表示会对此事负全部责任。后据李信堂的媳妇介绍,在交费的时候,派出所替他们交了1000元钱。当晚8时10分,记者再次来到医院。据值班医生讲,李老的病情有待继续观察。

  “苏K警06××”车所属单位——扬州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在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当即要求责任单位首先要加紧对伤者的治疗。该单位的领导分别在第一时间赶往伤者所住的医院,对其表示慰问。由于该单位领导的及时处置,伤者李老先生及家属对肇事单位所表现的诚意表示满意。经查,当时肇事警车上只有当事协管员一人,事发时是在洗车途中。该局领导随即召集下属单位开大会,在大会上就单位的车辆伤人事件提出严肃批评,对造成车祸的临时协管员将予以辞退。扬州市有关方面表示,尽管这一事件经现场勘查,可能是因车辆右边的观后镜刮擦导致李先生站立不稳,倒地受伤,驾驶员当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径自开车走了。但这起事件,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应,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这对我们加强干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手记:

  巧合还是什么?

  轿车在闹市区开车撞人,这并不罕见。警车在行驶中把人撞伤,这也不是什么多大的新闻。但一个地方的公安系统用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两次在人流熙攘的闹市街口出事:一次撞人后逃逸,一次高速行驶把人撞飞,实在有点匪夷所思。如果不是难得的巧合,那一定还存在着其他深层次的原因。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公安厅从去年11月1日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警用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在用的警用车辆无牌无证或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警车或公安专用号牌;将挂有警车或公安专用号牌的车辆外借、转卖给非公安机关或个人;驾驶警车、公安专用号用牌车辆违反交通法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问题。省厅警务督察处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实地设点检查。省公安厅的这项举措十分及时,非常有效,成果明显。正如省厅告诫全省公安机关的那样:认清警用车辆违规问题的易发性、反复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警用车辆的使用管理,教育广大民警克服特权思想,自觉遵守警用车辆的管理规定,以此权拉公安关的良好形象。

  的确,警车闹闹撞人,不管处于什么客观原因,都会给围观群众造成不好的印象,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但省厅警示音犹在耳,扬州街头又出现了这不和谐的一幕。原因何在﹖群众的气愤是有道理的:繁华路段干嘛把警车开这么快﹖难道你意识不到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吗﹖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薛平副教授针对去年的警车撞人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也许在法律上,警车和普通车辆承担同样的责任,但在道德上,警车驾驶员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更大,因为他们头顶国徽。既然肇事车辆已经找到,驾车人员已经确定,为何肇事原因迟迟不肯公布呢,这里而是否有难言之隐﹖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艰险两起警车撞人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对媒体采访的态度都是极不耐烦,讳莫如深。他们宁愿在安抚伤者及家属方面积极主动,也不愿向公众说明事情真相。这反而使得群众对所发生的事故乱加猜臆,间接地加深了对公安形象的负面景响。最重要的,对违规车辆的遮掩放纵,很难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来警示、震慑其他的警车使用人员。这样,怎么能保证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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