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龄童两度被弃法院续:孩子亲妈要找代理妈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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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20:42 沈阳晚报 | |||||||||
法院判决晨晨由父亲抚育监护已经4天了,但晨晨的父亲依然拒绝履行判决,其母亲更明确表示无力抚养孩子。2月28日,记者从小晨晨所在的小神童幼儿园获悉,继26日晚晨晨妈将孩子接走后,一直未将晨晨送回。昨日一早,晨晨妈又匆匆赶到幼儿园,将晨晨留在
热心读者愿出抚养费 连日来,在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中,有很多读者表示,愿为晨晨母子解决吃住及晨晨妈的工作问题。市民蓝先生在同情晨晨不幸遭遇的同时,还表示愿意为晨晨父母无偿提供资金,作为晨晨的抚养费用。蓝先生说:“晨晨只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即使有人愿意收养晨晨,但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来说,缺少了父爱和母爱,无疑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蓝先生也和妻子商量好了,每月给晨晨妈妈拿出一笔固定的费用抚养孩子。他认为,从孩子目前的处境和自己的愿望出发,晨晨还是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比较合适。晨晨妈提出奇特设想 日前,晨晨父母已找到媒体,明确表示了他们的想法。晨晨父亲提出,把孩子送人或由其母亲抚养。而晨晨妈却态度坚决地予以否定。双方经过谈判,最后在晨晨爸究竟应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晨晨妈向前夫提出应一次性给付3年的抚养费,并解决孩子住的问题;而晨晨爸表示,就自己的经济状况,只能拿出一两千元。二人4小时的谈判最终还是不欢而散,晨晨爸最后扔下一句话:“你找法院强制执行去吧!” 晨晨妈经过考虑,竟提出这样一个设想:在法院执行孩子由父亲抚养前,能否有人临时抚养晨晨,充当孩子的代理妈妈。 代理妈妈将带来什么 不到一天时间,已有近10名读者热情表示,他们可以按晨晨妈妈的说法,愿把晨晨接回家中,做孩子的代理妈妈。看到读者们的无私爱心,记者不禁想到这样一个问题:4岁的晨晨能否接受一个陌生人当他的代理妈妈?晨晨在一个新环境里真的能够像同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吗?有人替孩子父母临时担负起抚养责任,作为晨晨的生身父母,就能改变他们目前艰难的处境吗?即使法院对晨晨父亲采取强制执行后,对方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真的能体现在晨晨身上吗?面对善良读者的无私资助,晨晨父母该考虑些什么呢?本报记者王野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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