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些“亡羊补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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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06:43 扬子晚报 | |||||||||
前天,南京市召开了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总结表彰大会,除了表彰一批“文明工地”、“文明项目经理部”外,纬七路立交桥中段支架坍塌等3个重大事故工程受到了严厉的通报批评。 “表彰”大会上搞通报批评,相关部门不避家丑的态度,固然值得称道。但我们在为“通报批评”叫好的同时,更要追问:3处工地4起事故,死亡5人,重伤4人,损失119.1万元
人命关天,纳税人的辛劳所得也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事后“通报批评”表明的只是个态度,我们更愿意看到有关部门的实际行动。毕竟一旦事故发生,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通报得再严厉,处罚得再重,也没有实际意义了。浦口区永宁镇那个排水工程事故项目,竟然连最基本的监理单位都没有!这难道是“通报”加“重罚”就能解决的吗?想要“通报批评”的事少些再少些,只有在事前就拿出切实行动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论证,层层把关,把事故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这样才是真正务实的态度,真正为老百姓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 “亡羊补牢”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这个故事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它太“辩证”了,也给后人一再留出了“下不为例”的借口。我们不能说亡羊补牢的做法不对,但如果每个单位都热衷于做“补牢”的事后文章,非得丢上这么几只“羊”,才把“牢”补好,那么老百姓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又有谁能“补”呢?从这个意义上讲,“亡羊补牢”还远远不够。应该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制度,彻底封杀那些屡屡“亡羊”的单位和个人,让“补牢”的事少些再少些。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