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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换发票一月内有效?国税局:无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0:30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雪婴实习生张继华)7张超市购物小票,因过了超市“一个月内换发票”的限期,而无法换正式发票 。日前,家住黄石路3号的张慧芝女士对超市的做法提出质疑。

  张慧芝手中7张小票的消费日期都是在春节前几天,消费总金额达1687.3元。因当时换发票的人太多,张女士 等到近几天才到该超市换发票,其工作人员却说:“日期已过了,不能换正式发票。”这时,张女士才发现小票下端有一行字 :如需发票,请凭小票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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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办理。

  记者发现,一般超市换发票的柜台都只有一个,而小票也可以作为退换货凭证,为避免麻烦,大多数受访消费者表示 “懒得换”发票。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孙勇表示,“一个月内换取发票”是商家单方

  面提出的条款,并没征得所有顾客的同意,因此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武汉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顾客开取发票没有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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