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妇女泣血痛陈“家庭暴力”(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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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2:55 山西晚报 | |||||||||||
在省高院宣传桌前,来自太原市尖草坪区的王淑斌女士举着自己侄女的血衣,血衣是孩子的父亲殴打孩子后留下的,袖口、领结、前襟血迹斑斑。“整整十年,孩子和母亲怎么熬过来啊?去年年底孩子的妈妈跪着求我救救她们母女,我这心都碎了。”王女士说。孩子父亲、十三冶结构厂职工石强,1月底已被迎新街派出所逮捕。“两天后尖草坪区法院就要宣判了。” 陈丽梅女士向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讲述了自己遭遇丈夫殴打经过,她的眼角仍有旧伤,是被丈夫用折叠椅打的,由于用劲过猛,当时折叠椅都摔坏了。她背部、胸口的伤口还没有痊愈。“两年了,为了孩子,我不忍心离婚。可我受不了了,这样过日子太憋屈了。”陈女士眼角噙满了泪水。 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说,家庭暴力中,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受害妇女往往委曲求全,可是随着家庭暴力的一步步升级,这样只会受到更多伤害。女性应该在家庭暴力出现苗头时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有效保护自己。 据省妇联统计,2003年,省妇联来信来访553件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了总投诉的28%。据介绍,这一比例在上世纪只有10%左右。这说明,家庭暴力呈逐年上升趋势。(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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