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乱收费”于校门之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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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3:39 山西日报 | |||||||||
本报3月1日讯(记者秦洋)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干部大会上,省教育厅通报了去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并就今年规范教育收费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去年省教育厅专项整治乱收费,在全省52个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3207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029万元,给予178名有关责任者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6人给予撤职处分。
省教育厅就今年治理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工作,力争在今年秋季入学时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二要加强高校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任何高校都不能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等。三要进一步落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四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改制”或举办“特长班”、“提高班”等名义乱收费。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订书,严禁向中小学乱发复习资料及其图书,增加学生负担。五要严厉禁止地方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