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为72岁翁怀孕 遭怀疑生子讨还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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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4: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成都3月1日电 72岁的周海云1990年在泸州市纳溪区某镇卫生院退休后自己开诊所,1995年初,周收了刚从卫校毕业、年方22岁的女青年李薇为徒。随着时间的推移,师徒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多方压力下,2000年初,双方分手,李薇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谁知周海云说,自己已经72岁了,不可能有生育能力,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李薇认为,李的说法简直是对自己人格的极大侮辱,她必须把孩子生下来还自己的清白并讨公道。2000年11月,李薇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取名周正。
3年来,李薇自己一人抚养着周正,而周海云对此却置之不理。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经亲子鉴定,小孩不仅是他的,而且判他支付5.4万元的抚养费。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02日 第十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