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增申请廉租房 670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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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王盛李豫龙 昨日,是建设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天。市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称,我市将重点加强
试点开展租金核减工作 实行以租金补贴为主的配租方式,试点开展租金核减工作,即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规定,减免在一定期限内已经承租了公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对拆迁安置中的廉租住户一次性发放一定年限租金补贴,缓解其在购房补差时的支付困难。 推出住房住地公示制度 今年我市将实行廉租住房住地公示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廉租住房申请户在其居住地对其住房、收入以及人口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示。 形成有效退出机制 今年,我市还将首次全面启动各区(市)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年内将正式出台《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规范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目前,相关拟定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已享受廉租住房住户的年度审核和日常巡查工作,清退因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等原因而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形成长期有效的退出机制。 做好审查、审批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房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在廉租住房工作中的三级审查、审核制度。在完成已审批的2500余户廉租住房户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全市廉租住户的摸底调查工作和新申请户的审查、审批工作。 据悉,截止2月10日的摸底调查结果显示,成都市城区内新增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共计约670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