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自家行窃邻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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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7:42 潇湘晨报 | |||||||||
为了弄点钱花,望城县男子沈明耀可谓挖空心思:居然一把火点燃自家房子,趁邻居前去帮忙救火时窜至邻居家行窃。昨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沈明耀被警方刑事拘留。 邻居 放火后去偷窃 今年1月份的一天,望城县黄金乡青山村沈某家猪栏屋突然起了大火。见此情形,朱启
父母 家里的东西也偷 经查,沈明耀现年仅19岁,中专肄业后便一直呆在家中,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随后,民警来到沈明耀家中,向其父母了解情况。 “他连家里的钱都偷!”据沈明耀的父亲沈某称,儿子一贯有偷盗行为且屡教不改。据沈某介绍,2003年正月,沈明耀趁其奶奶外出走亲戚之际,将奶奶放在家中的5000元现金盗走,并挥霍一空。此外,家中的一台摩托车也被沈明耀偷出去卖掉了。沈某也想将儿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但沈明耀一直不回家。随后,沈某告知民警称儿子平时喜好上网,还提供了他的QQ号码、网名及照片。 警方 QQ聊天抓获嫌犯 之后,望城县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科民警对该QQ号码和网名实施布控。2月29日晚,计算机管理科民警李清明终于在网上发现重要线索:有人正用此QQ号码在长沙市灯具厂内一网吧上网。于是,李清明立即主动出击与其聊天,同时将此重要信息通知刑侦大队专案组民警。 当日晚,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浪带领民警杨剑波、彭正益、陈卓赶到长沙市灯具厂,对其内的网吧进行仔细搜查。当晚11时许,民警终于将正在与李清明聊天的沈明耀一举抓获。据沈明耀交待,他在黄金乡青山村和金沙村等地实施盗窃作案共20余起,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 李 慧 谭志刚 汪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