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两天杀雇主 小保姆成了“入室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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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2:5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受聘两天后就杀害年已7旬的雇主,之后逃匿近3年的小保姆赵艳,因去年6月又伙同他人实施抢劫,终于浮出了水面。至此,在曲靖广受关注的“小保姆杀害雇主”案有了结果。日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赵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旬老人被杀家中 2001年2月7日黄昏,曲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该市麒麟区西门街一王姓老人被杀死于出租房内。后经民警查明,死者名叫王芬,73岁,是报案人的母亲;案发后去向不明的小保姆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公安机关展开网上抓捕小保姆赵艳的行动,但一度陷入僵局。 事情要追溯到案发前两天,2001年2月5日,王芬的女儿同往常一样在小店内忙碌着,突然进来一个农村小姑娘,问她是否需要小工。在一旁的王芬看到这个小姑娘后,便提出让她为自己做保姆,陪自己聊聊天、收收家、洗洗衣服。因兄妹几人忙于各自的工作和生意,无暇照顾母亲,孝顺的女儿便同意了王芬的要求。就这样,这个名叫赵艳的小姑娘成了王芬的生活保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天后王芬就被这个保姆杀死在家里。 抢劫案牵出小保姆 去年6月,一起抢劫案的告破,牵出了这个已失踪近3年的小保姆。 去年6月24日下午,陆良县某宾馆附近,17岁的少女李娥向停在路边的“110”警车奔去,称被赵艳和另一不知名的少女绑架、抢劫。根据李娥的陈述和追赶者的供述,陆良县公安局“110”民警将正赶往李娥住处拿存折准备取钱的赵艳抓获。经网上查对,这人正是3年前作案后逃匿的小保姆赵艳。 赵艳供认了3年前杀死雇主王芬的经过:2001年2月7日早上6点左右,她与王芬因生活小事发生争吵,随后她就用水果刀刺杀王芬的头部、面部,当王向房东呼救时,她又随手将一截蜡烛塞进王芬的嘴里阻止其呼救,最终致王芬头部多处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她将房门反锁,逃离了现场。 小保姆被判刑 今年2月2日?熏曲靖中院审理后认为,赵艳在被害人王芬没有当场死亡的情况下,将蜡烛塞入其嘴中阻止呼救,又将房门反锁使王芬得不到救助,最终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恶劣;赵艳伙同他人通过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时未满16周岁、犯抢劫罪时不满18周岁的情况,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曲靖中院于2月5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赵艳表示服判。 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认为,这一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今后,市民在聘请保姆时应尽量到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以免“引狼入室”。(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区鸿雁 丁 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