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发出“缴枪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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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3:24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 崔平)枪、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流失在社会上,会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 严重威胁。为切实加强对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辽宁省公安厅决定,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 次以收缴和整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为主要内容的缴枪治爆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整治的重点是,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非法爆炸物品、剧毒物品
省公安厅要求在整治行动中要杜绝以罚代拘、以罚代刑、以拘代刑和降格处理的问题,对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危险物 品、且能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视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凡不主动交出非法持有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物品的,一 经查实,一律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 |||||||||